屈原法院巡回法庭“進社區(qū)” “家門口”普法“接地氣”
2023-11-09 14:44:49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馬志軍 | 作者:蔡艷 | 點擊量:7645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蔡艷)為堅持和發(fā)展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,充分發(fā)揮巡回法庭“司法審判+普法宣傳”作用,日前,屈原管理區(qū)人民法院到天問街道訴源治理工作站公開開庭審理了2起勞務合同糾紛系列案件,涉案人數(shù)達14人。市人大代表、屈原管理區(qū)血防防疫婦幼保健站主治醫(yī)師吳霞以及近40名社區(qū)居民旁聽庭審。
據(jù)了解,涉案的14人分別在2家公司工作,其后,均被拖欠勞務工資,經法院駐院調解員多次調解后仍沒有解決,故向法院提起訴訟。承辦法官考慮到涉案人數(shù)較多,且多為長期在附近務工的群眾,故依據(jù)案件性質,將被告同一符合合并審理的案件合并成為2案進行審理,不僅能夠降低群眾訴訟成本,還能達到“審理一案、教育一方、影響一片”的普法效果。
?庭審中,法庭調查、質證、法庭辯論等環(huán)節(jié)緊湊有序,法官嚴格按照庭審程序有條不紊地進行,庭審過程莊嚴肅穆、井然有序。切實滿足人民群眾對“家門口”庭審的期待。“屈原法院開展的巡回審判活動,把法庭搬到我們社區(qū),就地審理,就地普法,其做法值得點贊。”旁聽群眾說道。
今年來,屈原法院選取典型案例,將“三尺審判臺”前移,依托訴源治理工作站逐步建立了集調解、審判、答疑、宣傳為一體的普法新模式,既方便當事人訴訟,又可以成為“以案釋法、以案講法”的生動普法“活教材”。 接下來,屈原法院將持續(xù)加大巡回審判力度,釋放巡回審判訴源治理和普法宣教功能,發(fā)揮案件示范引導作用,通過“小案件”講述“大道理”,用有力量、明是非、顯溫度的司法裁判回應人民群眾期盼。
責編:馬志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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